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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县经济运行监测预警机制的通知
】作者:博爱县政府管理员   来源:博爱县人民政府    时间:2016-07-07   浏览: 人次

博政办〔2016〕 46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和对策研究,促进全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按照《焦作市人民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市经济运行监测预警机制的通知》(焦政办〔2016〕3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研究决定建立全县经济运行监测预警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目前,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在外部经济环境和我县自身经济结构的双重影响下,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虽整体向好,但也面临着不少问题和风险,下行压力依然很大。因此,切实加强对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分析和研判,能够及时发现并妥善解决经济运行中的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为加快“四个博爱”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思路
    围绕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运行,建立健全上下联动、各部门共同参与的经济运行监测预警体系,强化动态监测、调查研究、会商分析和政策预研,形成纵横联动、科学有序、高效衔接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增强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分析例会机制
    1、建立经济运行季度分析例会制度。县政府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全县经济运行分析会议,研究分析全县经济运行特点、主要指标增长情况以及运行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提出对策措施建议。
    2、建立经济运行月专项分析会议制度。县发展改革委根据经济运行需要,每月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专项分析会议,对经济运行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会商研究,提出政策措施建议。
    (二)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1、强化数据信息共享。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第一时间将有关指标数据反馈至县发展改革委、统计局。县统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科技工信委、商务局、农业局、房管中心、县政府金融办、人行、供电公司等单位要认真研究分析本行业、本领域经济运行情况、存在问题和政策措施建议,形成月度分析报告,于次月10日前报县发展改革委。其他部门要视工作需要,根据县发展改革委通知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2、强化综合分析交流。县发展改革委要及时分析整理各部门报送的信息,研究起草全县经济运行情况总体报告,及时报县政府,同时反馈至相关部门。
    (三)建立上下联动机制
    1、加强与上级各部门沟通对接。县政府各部门要加强要与上级对接部门的沟通对接,及时了解、研究吃透上级政策,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2、实行月、季度分析报告制度。各级各部门要客观总结本领域、本行业经济运行情况,深入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建议,形成书面报告,报县政府,同时抄送县发展改革委。
    四、责任分工
    全县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工作由县发展改革委牵头,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参加。
    县发展改革委负责监测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变化,根据各单位提供的材料、数据综合分析研判全县经济形势,汇总和研究提出经济运行调控调节政策措施建议。
    县统计局负责统计全县经济指标和目标完成情况,包括主要经济指标增速和位次变化情况、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下步走势等,及时交流共享数据信息,提供相关政策措施建议。
    县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负责监测分析全县财税收入完成和支出进度情况,分析财源、税源构成变化情况和财税政策变化对全市经济的影响,研判全县财税收支中存在的问题,提供相关政策措施建议。
    县科技工信委负责全县工业经济运行情况,重点监测分析工业增加值、主营业务收入、利税、工业用电量等指标变化反映的具体企业生产经营形势分析。
    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装备办、燃气办负责监测两大产业集群发展形势,提供相关政策措施建议。
    县旅游局、青天河景区管理局负责全县旅游情况分析,提供相关政策措施建议。
    县特商办负责分析特色商业区发展形势,提供相关政策措施建议。
    县商务局、电商办负责监测分析全县招商引资、利用外资、进出口贸易、对外合作、电子商务等情况分析,提供相关政策措施建议。
    县农业局负责监测分析全县农业经济运行情况,提供相关政策措施建议。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监测分析人力资源和就业领域发展变化情况,提供相关政策措施建议。
    县房管中心负责监测分析全县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重点分析房地产投资、销售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供相关政策措施建议。
    县政府金融办、人行负责监测分析金融市场运行情况,提供相关政策措施建议。

  县电力公司负责监测全县用电情况,提供相关政策措施建议。
    县政府项目办负责监测全县重点项目进展情况,提供相关政策措施建议。
    其他有关单位结合各自职责,负责监测分析本领域、本行业运行情况,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建议。各乡镇(街道)负责监测分析本区域经济运行情况和重要决策部署、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提出相关措施建议。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明确1名分管副职牵头负责,明确1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专职负责数据、材料报送以及联络对接等工作。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名单请于6月30日前报县发展改革委。
    (二)科学组织、扎实推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扎实做好调查研究、信息报送工作,确保数据反馈及时、研判形式客观准确、对接措施具体可行。
    (三)强化督导,务实实效。县发展改革委要定期对各级各有关部门数据、信息报送情况进行汇总,每月15日前将结果报县政府。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内部管理与考核,切实推动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工作落实到实处、取得实效。


                             2016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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