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政办〔2016〕 30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省、市政府将2016年度确定为服务型执法建设“基层提升年”,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基层提升年的重要意义
各行政执法部门处在政府工作的第一线,是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重要执行者,管理、执法和服务重在基层。近年来,县政府将服务型行政执法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抓手,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仍然有个别行政执法部门对服务型行政执法重视不够、工作推进不平衡,执法理念陈旧、执法方式简单,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群众办事难、办事慢等问题依然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全县服务型行政执法水平的提升。
二、突出重点,不断创新发展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围绕“基层提升年”主题,重点在以下四个方面取得突破,不断创新发展。
(一)持续完善服务体系。要选准突破点,不断改进和完善基层行政服务体系。要结合编制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以及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等相关工作,全面梳理和公开基层公共服务事项;坚决砍掉各类无谓证明和繁琐手续,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原则上一律取消,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改进服务质量;探索将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变“多头受理”为“一口受理”,积极推行一站式办理、上门办理、预约办理、自助办理、同城通办、委托代办等服务模式;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报材料齐全的事项,探索“书面承诺公示制”、“缺件备忘制”;探索“互联网+行政执法”,促进办事部门公共服务相互衔接,扎实推进网上办理和网上咨询,逐步构建实体政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相统一的公共服务平台。
(二)深入推行行政指导。行政指导是构建管理、执法、服务三位一体行政执法模式的重要方式。各行政执法部门要认真落实《河南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豫依法行政领办〔2014〕85号)及相关工作规范,在基层行政执法中持续推行提示、示范、辅导、引导、规劝、约谈、建议、回访等行政指导方式,提升行政执法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要持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着重纠正对推行行政指导方式认识不清、行政执法与行政指导脱节、以行政指导代替行政执法等问题。要通过评查行政指导案卷、评选行政指导案例等多种灵活方式,不断总结工作经验、规范工作流程、完善制度机制,形成适合本部门执法实际的行政指导制度规范。县城管局要全面推行行政指导,结合实际深入开展“亮丽城管、出彩城管”活动,通过星级执法队伍创建、执法技能比武、知识竞赛等形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提升城管形象、推进执法和谐。
(三)稳步推进行政调解。行政调解是及时、有效化解争议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手段,也是服务型行政执法的重要方式。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及时梳理行政调解依据、明确行政调解职责、建立行政调解工作机制,稳步推进行政调解;要定期听取行政调解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协调和解决行政调解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为开展行政调解提供必备的工作条件。县政府法制办公室要做好行政调解工作的政策研究、统筹协调、督查考核、信息交流和宣传培训,指导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行政调解工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机构,配备专兼职行政调解人员。要坚持行政调解工作自愿、合法、公平公正、注重效果的原则,积极探索行政调解工作方式方法。公安、民政、国土资源、环保、交通运输、工商、质监、价格等行政调解任务较重的部门,应探索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设立行政调解室、接待室,依法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四)切实抓好队伍建设。要着重加强法制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将服务型行政执法作为培训考试的重要内容,切实促进行政执法人员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水平。注重发现和培育基层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立标杆、抓队伍、强素质、树形象,努力形成争创先进、争当标兵的良好氛围,为评选省、市服务型行政执法先进、标兵活动打好基础。持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和人员管理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三、明确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直执法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服务型行政执法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和职责。要围绕“基层提升年”主题,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要针对基层行政执法中多发、易发的突出问题,明确措施,明确时限,落实责任,认真加以解决,确保改进效果。要切实加强执法保障,改善执法条件,合理安排执法装备、执法技术手段研发投入,强化科技、装备在服务型行政执法中的应用。
(二)做好示范引领。质监局已被焦作市政府确定为焦作市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培育示范单位,要重点加强行政指导和行政调解工作。国土局、安监局、卫计委作为博爱县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培育示范点,要充分发挥示范点的引领、典型带动作用。县政府法制办公室要加强对示范点的业务指导、帮扶督导,促其创经验、出成效,通过以点带面,实现全县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整体推进,并通过召开现场观摩会、座谈会、经验交流会、推广行政指导案例等形式,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
(三)强化推进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直执法部门要以创新作为推进工作的动力,做到服务型行政执法体系创新、制度创新、方式创新,确保按时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2016年度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任务已经分解细化(见附件),县政府法制办公室要加强对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的服务指导、情况交流、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对涌现出的创新举措和显著成效,及时表彰推广,对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予以通报批评。
(四)注重总结宣传。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直执法部门要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众宣传本地、本部门服务型行政执法的举措和效果,及时了解群众需求,征求群众意见,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我县要积极参加全省“四个一”学习宣传活动:即总结提升工作经验,拍摄一部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宣传视频;依托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验收成果,公布一批特色鲜明的典型经验;选择行政指导和行政调解工作典型,组织一次生动务实的现场会;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微电影评选活动,推出一批制作精良的微电影。各单位要积极参与、协调配合,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附 件
年度工作任务细则
序号
事项
需报送的材料
完成时限
一
年度方案制定情况
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年度方案
5月31日前
二
组织开展观摩、交流等情况
1.开展观摩会或现场会等活动的通知
8月25日前
2.组织观摩会或现场会等活动的图片、视频资料
3.相关典型经验
三
推行行政指导情况
1.评查行政指导案卷或评选行政指导案例的通知
7月25日前
2.评查行政指导案卷的结果或评选出的行政指导案例
3.开展“亮丽城管、出彩城管”活动的文件、照片、视频等材料
8月25日前
四
开展行政调解情况
1.部署行政调解工作情况
6月24日前
2.梳理公布行政调解依据
3.明确分管领导、工作机构,配备专兼职行政调解人员情况
五
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情况
体现服务型行政执法纳入培训考试的材料
9月23日前
六
培育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情况
1.年度方案中明确培育对象(重点是行政调解示范点)
5月31日前
2.对培育对象验收情况
9月23日前
3.培育基层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情况
10月25日前
七
开展督促检查情况
督导、通报工作开展情况
8月25日前
八
宣传工作
推荐服务型行政执法微电影、微视频(至少一部)
按要求报送
九
创新举措
具体创新举措、成效
10月25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