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政办〔2016〕 25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环境保护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要求,扎实推进环境污染治理,切实改善我县环境质量,本着“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意识”的原则,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建立博爱县2016年环境保护工作目标台账、博爱县2016年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台账和博爱县2016年环保工作问题及整改措施台账(见附件)。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并明确工作人员抓好工作推进,建立完善工作责任体系。要认真对照台账,强化措施,细化目标任务,抓好落实。工作台帐任务落实情况每月13日、23日报送县环保局,并抄送县政府督查室。各乡镇(街道)报送材料须经政府主要领导签字把关,县直部门报送材料须经主要领导签字把关。
3.博爱县2016年环保工作问题及整改台账-添加责任人.xls
201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