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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博爱县201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作者:博爱县政府管理员   来源:博爱县人民政府    时间:2016-07-06   浏览: 人次

博政办〔2016〕 36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博爱县201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并于6月20日前将本单位的专项应急方案,加盖公章报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土资源局南二楼206室)。


                             2016年6月12日


博爱县201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县201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和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河南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发育的基本特征和规律,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灾害类型及分布
    我县地质灾害的类型主要有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地面塌陷、不稳定斜坡6种,主要分布在鸿昌街道、许良镇、月山镇、柏山镇、寨豁乡5个乡镇(街道)。除此之外,金城乡也有地面塌陷、河流塌岸等地质灾害现象。
    二、地质灾害威胁对象与范围
    (一)地质灾害威胁对象。预测有地质灾害隐患的乡镇有鸿昌街道、许良镇、月山镇、柏山镇、寨豁乡以及博晋公路沿线。这些乡镇的局部地区因地壳振动、人类工程活动及降雨等因素影响,可能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需加强监测预防。
    1、受威胁的主要交通干线。博晋公路、焦晋高速公路、焦神旅游公路、焦枝铁路、焦太铁路。由于途径山区,公路和铁路两旁的高陡边坡等部位是滑坡、崩塌的多发地段。
    2、受威胁的主要景区。青天河风景区。因景区开发、切坡、修路造成大量不稳定边坡;景区道路、景点附近也存在数量较多的崩塌、滑坡隐患。
    3、受威胁的主要矿山。矿山地质灾害突出表现为因采矿导致山体变形而发生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全县所有矿山企业均要落实防灾责任。
    (二)地质灾害威胁范围。根据河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提交的《河南省博爱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和县国土资源局的排查,全县共确定17处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有的隐患点险情严重,正处于不稳定状态,当诱发因素达到一定程度时有可能突发成灾,后果较为严重。
    三、重点防范期
    我县地质灾害的发生与降水关系极为密切,6—9月份集中降水时段,为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四、地质灾害防范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主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管副主任和县国土资源局局长任副组长,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县国土资源局,分管地质灾害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日常事务。
    (二)完善监测体系。建立健全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监测体系,对已发现的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要编制好防灾预案,逐一落实防灾责任单位、防灾责任人及监测预警人员,并在危险区域竖立警示牌,公布值班人员名单和值班电话。要加强群测群防网络建设,建立健全以村干部、骨干群众为主的群测群防队伍,引导鼓励村民组、厂矿企业、施工单位成立地质灾害联防联控互助组织。如发生地质灾害或发现地质灾害险情应及时组织群众撤离,并做好善后工作。
    (三)明确工作责任。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副职为第二责任人。国土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治理,全面掌握地质灾害的分布情况,确定危险区域,加强监测预警,及时了解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展情况;气象部门负责做好雨情预报,与国土资源部门结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测和预报工作,并努力提高预测的准确性;水利部门要根据汛情做好水库及排水河道安全度汛工作;住房城乡建设和城乡规划部门要全面掌握灾害易发区群众居住分布情况,加强城乡居民点的规划审批和建设管理;民政部门要做好群众转移安置和生活救助工作;卫生部门负责做好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通信部门负责通信保障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指导应急物质准备、保障工作;教育部门要对全县中、小学校舍进行一次全面调查,对危房要及时整修加固,编制切实可行的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主汛期间要随时做好安全避让的组织协调工作,确保师生安全;各乡镇(街道)负责组织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防治措施的落实。公路、铁路、沁河、大型水渠、通讯、电力设施沿线及厂矿、工业企业周边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由相应的主管部门负责监测与管理。
    (四)加大排查力度。地质灾害易发区的乡镇(街道)要充分发挥基层群众熟悉情况的优势,大力支持和推进乡村地质灾害监测、巡查、预警、转移避险等应急能力建设。
    (五)做好突发地质灾害抢险救援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博爱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求,结合承担的地质灾害防治任务修编完善突发性地质灾害单项应急预案,当突发地质灾害发生后各职能部门及辖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密切配合,有序高效的做好抢险救援工作,加强综合协调,做好人员搜救、灾情调查、险情分析、次生灾害防范等应急处置工作。要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生活、医疗和心理求助,全力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六)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在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城市总体规划、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和集镇规划时,必须依法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在建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须建立完善以下制度:一是公示制度。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的建设工程项目,必须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任何部门不得批准通过未包含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的可行性报告;已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项目,要向社会公告建设单位、责任人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增强业主单位落实防治措施的责任感。二是督查制度。严格对照评估报告中明确的防灾措施建议,逐点检查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对问题突出的项目要提请县政府和主管部门责令其停工整顿。三是告知制度。评估单位要将评估意见以正式文件形式通知建设单位,并要求对方相关人员签收。
    五、地质灾害监测
    (一)重点监测的范围、内容和方法。
    全县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都属于地质灾害重点监测的范围,在每年汛期地质灾害巡查中,应重点核查并作出稳定情况的初步评价。
    监测内容主要包括隐患体变形情况、动植物异常情况、地下水变化情况等。
    采取汛期巡查和常规监测相结合、专业单位监测和群众监测相结合、定期监测或汛期连续降雨时加密监测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监测。
    (二)汛期地质灾害监测。
    1、汛期巡查。根据我县实际情况,每年汛期是地质灾害高发时期,国土资源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组织专业队伍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巡查,落实监测责任。各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开展责任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隐患巡查。
    2、群测群防监测。利用已建成的群测群防网络,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国土部门指导,各部门和广大群众共同参与,通过监测及时掌握隐患点的动态变化情况。
    (三)监测责任单位、责任人。
    1、自然因素诱发的地质灾害监测责任落实到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2、危及铁路、公路、水利水电、河道、通讯等基础设施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由设施的主管部门负责监测。
    3、其他人为诱发的地质灾害由防灾责任单位负责监测。


    附件:博爱县2016年度地质灾害隐患点及监测责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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