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政办〔2022〕 3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博爱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博爱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博爱县非煤矿山事故应急预案》《博爱县工贸行业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