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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
】作者:博爱县政府管理员   来源:博爱县政府    时间:2016-01-07   浏览: 人次

事项名称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
事项类别 行政登记
办理依据 《河南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发放管理办法》 《河南省人口计生委关于方便群众办证的通知》豫人口〔2013〕12号
办理条件 (一)双方或女方具有本省户籍;
(二)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
(三)夫妻符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生育或收养两个及以上子女,而只存活一个子女,且女方未满49周岁的;
依法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夫妻,不因收养子女影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丧偶或者离婚的,可以由一方(女或男)向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提交材料 (1)《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通过《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网上便民中心》在线登记的除外);
(2)夫妻双方身份证;
(3)夫妻双方及独生子女户口簿;
(4)结婚证(再婚的还需提供原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协议书,离婚证);
(5)夫妻近期2寸免冠合影照四张(丧偶、离婚或者跨省婚姻的提供本人2寸照片三张)。
办理流程 1、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填写:一是在河南人口网下载后填写;二是登录河南人口网,通过《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网上便民服务中心》在线填写;三是到夫妻任何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乡(镇、街道)或村(居、社区)领取后填写。
2、经双方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核实;报办理机构审批。
3、乡(镇、街道)收到申请后,对《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中夫妻双方的结婚、生育情况进行核实。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网上公共服务便民平台》进行核实。男方户籍地在外省或《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网上公共服务便民平台》查不清的则通过其他协调沟通等手段进行核实,在10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完毕。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办理
办理时限 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接到《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之日起5日内予以审批。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书面告知理由;对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有举报或者事实不清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完毕,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对不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应当告知其受理机关。
受理机构 在女方户籍地乡(镇、街道)申请办理。丧偶、离婚或者跨省婚姻的,可以在一方(女或男)户籍地的乡(镇、街道)办理。
表格下载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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