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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县直工委预算公开
】作者:博爱县财政局管理员   来源:博爱县财政局    时间:2017-04-06   浏览: 人次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县直工委无内设科室。主要职责是:1、负责制订县直单位党的建设规划;2、分类指导县直单位党组织搞好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3、指导县直单位各级党组织配合行政领导做好党员、干部、职工的政治工作和统战工作;4、负责党员干部的理论培训工作;做好党员和党务干部的教育、管理工作;5、负责审批县直单位各级机关党组织的设置、委员会的组成,根据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审批任免县直单位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和委员;6、审批县直单位党组织党员发展和预备党员的转正;7、承办县委和县直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县直工委在县委组织部挂牌。在职职工5人,离退休人员2人。

(三)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维护县直单位党建工作和机关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行。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1.18万元,其中:当年财力拨款1.18万元。 较2016年收入预算35.58万元减少了34.4万元,增减原因主要在于:人员工资收入在组织部统计。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1.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 万元,含公用经费1.18万元。较2016年支出预算35.58万元减少了34.4万元,增减原因主要在于:人员工资收入在组织部统计。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2017年机关运行公用经费支出1.18万元,其中:办公费0.18万元,邮电费0.86万元,差旅费0.04万元,离退休人员活动经费0.01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出境)0万元。与2016年持平。

六、政府采购说明

2017年我单位不计划有大的采购行为,凡纳入政府采购目录范围或达到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办理。

七、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县直工委2017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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