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博爱县人民法院内设20个庭室。分别为政治处、办公室、刑庭、未成年综合审判庭、民一庭、民二庭、劳动者权益保护审判庭、行政庭、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审监庭、案件审判管理办公室、司法鉴定技术室、监察室、许良中心法庭、界沟中心法庭、金城中心法庭和后勤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审理法律规定的由博爱县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及依法申请的强制执行案件、由上级法院制定审理的案件、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抗诉案件和其他应由县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我单位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编制79人,其中:行政编制70人,事业编制9人;在职职工94人,离退休人员23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732.97万元,其中:当年财力拨款732.97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732.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4.97 万元,含人员经费431.33万元,公用经费111.1万元,个人及家庭支出112.54万元;专项支出78万元。
201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