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县纪委监察局下设15个职能科室,2个派驻机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中心(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1、主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2、主管全县的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县委、县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以及乡(镇)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县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3、负责检查并处理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它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4、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以及乡(镇)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5、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7、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8、会同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9、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54名,事业编制6名。在职职工42名,退休人员13名。
(三)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和市纪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纪在法前,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深化标本兼治,创新体制机制,健全规章制度,强化党内监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解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405.5万元,其中:当年财力拨款405.5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40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7万元,含人员经费187.04万元,公用经费53.96万元;个人及家项目支出66万元。专项支出98.52万元。
博爱县纪委监察局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