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爱县旅游局
2015年决算公开说明
一、旅游局概况
博爱县旅游局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机关事业编制为1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纪检组长1名;股级领导职数3名。下设3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规划发展科、监督管理科(行政事项服务科)。经费实行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现实有人数7人。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发展旅游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筹协调全县旅游业发展,拟订全县旅游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旅游工作。
(二)拟定全县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的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旅游市场的开发工作;负责全县重大旅游活动的组织与实施工作;指导我县驻外旅游办事机构的业务工作。
(三)组织全县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全县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引导休闲度假;监测全县旅游经济运行情况,负责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指导协调全县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乡村旅游工作;指导全县风景名胜区资源的规划、开发、建设、利用和保护工作。
(四)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全县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履行旅游业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全县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五)负责全县国际旅游业务旅行社、外资旅行社及境外国际旅行社分支机构、国内旅游业务旅行社的申报、管理工作;组织拟订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并组织实施;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与旅游相关的交通、文化娱乐工作。
(六)推动全县旅游国际交流与合作,承担与国际旅游组织合作的相关事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赴港澳台旅游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对港、澳、台地区旅游市场推广工作。
(七)拟订并组织实施旅游人才规划,组织指导全县旅游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实施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
(八)承办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审批事项,其他事项按权限规定办理。
(九)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公开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收入总计 20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3.8万元。
2015年度支出总计203.8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51.15万元,主要用于上级下达的旅游项目支出;人员支出36.64万元,主要包括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支出16.0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水电、宣传、印刷等日常办公费用支出。
(二)“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旅游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1.4193 万元,其中:(1)2015年度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万元;(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1.4003万元,主要用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决算0.019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国内公务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