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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博爱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部门预算公开
】作者:博爱县财政局管理员   来源:博爱县财政局    时间:2017-04-06   浏览: 人次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博爱县环境保护局成立于1990年,办公地点在博爱县团结路中段。博爱县环境保护局内设5个职能科(室)和3个直属事业单位。五个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法制科、污染防治科、环境影响评价与辐射环境管理科(行政事项服务科)、科技生态科。三个直属事业单位分别是: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环境监控中心(环境信息中心)。局机关及所属事业机构共4个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环境保护政策、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县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2、负责全县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3、承担落实国家和省、市政府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负责落实全县污染物减排工作。

4、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财政性资金的安排意见,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县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5、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县政府委托对县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权限审批开发建设区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6、负责全县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7、指导、协调、监督全县生态保护工作。拟订全县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展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环境保护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8、负责全县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实施国家、省、市有关辐射政策、规划、标准,参与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9、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执行国家、省、市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县环境监测网和全县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县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10、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环境保护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作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参与组织协调全县有关环境保护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

11、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2、承办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许可、审核、核准等事项。

13、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博爱县环境保护局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编制66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54人;在职职工64人,离退休人员21人。

(三)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围绕深化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加强环境综合整治。

2、关注民生,解民之忧。高度重视环保信访和环保热线工作。

3、加大建设项目监管力度,严格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

4、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大力推进循环经济。

5、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6、加强危险废物、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的监管和清查工作。

7、强化环保法制和能力建设,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8、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升全民环境保护意识。    

9、加强领导班子和队伍自身建设。

二、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

我单位系一级预算单位,包含所属单位环境监测站、环境监察大队和环境监控中心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

三、2017年预算收支增减情况

2017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2017年收入预算590.16万元,其中:当年财力拨款290.16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没收入300万元。2017年支出预算590.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9.52万元,含人员经费407.86万元,公用经费43.02万元,个人及家庭项目支出108.64万元;专项经费30.64万。

与2016年预算收支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90.86万元,增加47%,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长。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1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因公出国(出境)0万元。与2016年持平。厉行节约,遵守八项规定,预算不超上年。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3.02万元,其中:1、办公费5.85万。2、差旅费1.3万元。3、福利费8.17万元。5、邮电费2.77万元。5、离退休活动费0.35万元。6、交通费9.06万元。7、业务费7.05万元。8.工会经费3.92万元。9、水电费3.9万元。10、单位取暖费0.65万元。

六、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说明

2017年预算采购一批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通用设备预算10万元,专用仪器预算20万元。

2017年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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