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团县委为正科级单位,主要职责是:
1、领导全县共青团工作。
2、领导全县少年先锋队工作,对全县青年社团组织和青年自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
3、对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少年报刊、青少年服务机构进行规划和管理。
4、参与监督执行青少年法律、法规,协助党和政府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
5、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状况,研究青少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开展各种活动。
6、协助政府教育部门做好中、小学校的教育管理工作,维护学校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
7、在全县经济建设中,组织和带领团员青年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8、承办县委、县政府、团市委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团县委部门机关人员共有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在职职工3人。
(三)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维护机关的正常运行;在“五四”、“六一”等时间节点举行相关活动;开展青少年思想引领工作;推进“全国青少年权益工作创新试点县”工作;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做好团的品牌工作“青年文明号”、“希望工程”等;承办好县委、县政府、团市委交办的有关事项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28.7万元,其中:当年财力拨款28.7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2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7万元,含人员经费11万元,公用经费1万元;个人及家项目支出0.7万元,专项经费1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