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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博爱县审计局部门决算公开
】作者:博爱县财政局管理员   来源:博爱县财政局    时间:2016-10-15   浏览: 人次

 

博爱县审计局2015年度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博爱县审计局规格正科级,全供,财政全额拨款。编制15名,实有人员15,离退休10名下设5个机构。

主要职责:(一)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县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参与起草全县审计、财经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审计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县政府提交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交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县政府报告其他事项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建议:

1.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直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2乡(镇)办事处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3.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县级投资和以县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县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县政府规定的县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6.县政府部门和其他单位受县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定应由县级审计机构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县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六)负责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县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的有关事项。协助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全县审计领域的应用,参与建设国家审计信息系统。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公开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收入总计271.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271.74万元。

2015年度支出总计271.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1.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7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71.7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支出211.0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办公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包括教职工工资以及办公费、水电费、维修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支出60.72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及各类社会保障缴费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审计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5.5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万元。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5.02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2015年我单位未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2万元。

3.公务接待费决算0.56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博爱县审计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2016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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