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为县委工作部门,主要职责为(1)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农村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指导全县“三农”工作,牵头研究拟订全县农村改革、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的重大政策。(2)牵头协调全县农村改革、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综合协调涉农部门的有关工作。(3)组织开展有关农村改革、发展等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反映“三农”工作动态与信息,总结推广典型经验。(4)督促、指导涉农部门贯彻落实县委有关农村工作的决策部署和重要事项。(5)承担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县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6)承办县委交办的其他事项。根据上述职责,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设1个内设机构综合科。
(二)人员构成情况
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共有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7人;在职职工6人,离退休人员0人。
(三)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继续做好美丽乡村达标村、示范村创建达标工作。全力开展2016年度美丽乡村达标村、示范村创建达标工作,到2016年底,确保我县123个行政村完成达标村创建,63个行政村完成示范村创建。
2、做好迎接省市重要时间节点检查考核美丽乡村建设工作。
3、做好督导问效以及组织好县级美丽乡村考核评比工作。
4、做好我县百千万农民创业创新行动推进工作。
5、有序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步伐。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303862元,其中:当年财力拨款303862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303862元,其中:基本支出303862元,含人员经费259494元,公用经费26000元;个人及家庭项目支出1836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