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博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内设11个职能科(室、局),4个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人社局机关、人事考务中心、人才交流中心、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及措施,起草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办法,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县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公共创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办法。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全县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全县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统筹拟订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拟订全县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办法,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国家和省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办法,负责全县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和职称评聘工作,完善落实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全县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博工作或定居办法。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和安置计划,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管理办法和特殊人员安置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拟订政府奖励制度,负责管理全县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工作人员档案。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规划,推动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订特殊劳动保护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二)负责全县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组织实施引进国外人才和出国(境)培训项目,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三)承办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许可、审批、审核、核准等事项。
(十四)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博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编制112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事业编制88人;在职职工79人,离退休人员22人。
(三)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始终坚持“创先争优、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创新举措推进城乡居民就业创业,加快人才强县建设步伐,扎实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向纵深拓展,大力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和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积极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实现新发展。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694.25万元,其中:当年财力拨款694.25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694.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2.91万元,含人员经费324.02万元,公用经费124.53万元;个人及家项目支出104.3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