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2号公告:
博爱县审计局关于柏山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财政收支的审计公告
(2017年12月2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博爱县审计局对柏山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柏山镇管辖11个行政村,总人口3.7万人,主要负责管理辖区内的经济建设、计划统筹、人事管理、财政、统计、乡镇企业管理和信访等工作。内设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农村经济发展办公室、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等五个服务中心。编制73人,2016年末在职干部职工67人。
柏山镇机关账面反映,2016年拨入经费654.73万元,其他收入21.08万元,收入总计675.81万元;经费支出629.13万元,当年结余46.68万元,年初结余64.26万元,累计结余110.94万元。
截至2016年末,镇机关资产总额2073.33万元,其中:现金0.04万元,银行存款295.03万元,暂付款1083.11万元,固定资产552.30万元,财政应返还额度142.85万元;负债1410.09万元,为暂存款;净资产663.24万元,其中:固定基金552.30万元,结余110.94万元。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总计14.04万元,其中:招待费3.20万元,交通费10.84万元,较去年增加了6.32万元。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不合规票据列支24300.50元
(二)列支外单位经费25000元
(三)扩大补贴范围
(四)往来账款长期未清理
三、审计评价意见和建议
审计结果表明,柏山镇人民政府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16年度财政收支状况,会计处理基本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
严格执行国家的财政法规,加强财务管理,规范结算行为,杜绝不合规票据入账,及时清理往来账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