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4号公告:
博爱县审计局关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度财政收支的审计公告
(2017年12月2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博爱县审计局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度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人社局主要职能是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统筹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等方面的工作。内设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劳动关系与工资福利科等十一个科室,下设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失业保险管理中心、机关事业保险管理中心、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等九个二级机构。2016年末,在职人员120人,离退休人员29人。
县人社局会计资料反映,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484.02万元,其他收入2.15万元,收入合计486.17万元;财政拨款支出502.71万元;上年结转46.47万元,累计结余29.93万元。
截至2016年末,资产总额133.93万元,其中: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4.82万元,银行存款1.20万元,其他应收款50.40万元,固定资产77.51万元;负债26.49万元(其他应付款);净资产107.44万元,其中:资产基金77.51万元,财政拨款结转27.78万元,其他资金转结余2.15万元。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不合规票据列支考劳务费等82904元
(二)公务卡结算不规范28750.78元
三、审计评价意见和建议
审计结果表明,县人社局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16年度财政收支状况,会计处理基本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但在合法性方面还存在有不合规票据列支等问题。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人社局应严格执行国家的财政法规,加强财务管理,规范结算行为,杜绝不合规票据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