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目录-->重点领域-->财政资金-->财政审计
博爱县审计局关于县林业局2016年度财政收支的审计公告
】作者:博爱县政府管理员   来源:博爱县人民政府    时间:2017-12-22   浏览: 人次

2017年第6号公告:

 

博爱县审计局关于县林业局2016年度财政收支的审计公告

(2017年12月2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博爱县审计局组成审计组,自2017年7月18日至8月20日,对博爱县林业局及其下属单位2016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博爱县林业局(以下简称县林业局)属于财政全供的行政部门,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承担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全县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内设办公室、造林绿化管理科、森林资源管理科、博爱县人民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4个科室;下设林业工作站、月山寺风景林管理所、林业科学研究所、小中里木材检查站、森林公安局、竹林保护管理工作站、河南省国有博爱林场7个二级机构。2016年末,编制人员12人,在职人员11人,离退休人员8人。

县林业局账面反映,2016年度财政补助收入352.9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万元,其他收入5.51万元,收入合计361.46万元;事业支出286.55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91.15万元,支出合计377.70万元;当年结余-16.24万元。

截至2016年末,资产总额923.34万元,其中: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7.38万元,银行存款63.82万元,其他应收款142.86万元,固定资产169.31万元,专款支出539.97万元;负债总额93.07万元,其中:短期借款13.90万元,其他应付款78.17万元,应缴财政专户1万元;净资产总额830.27万元,其中:非流动资产基金169.31万元,财政补助结余7.38万元,拨入专款642.07万元,专用基金6万元,事业结余5.51万元。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挪用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下属单位发工资382815.23元

(二)无依据发放补助75307元

(三)列支不合规票据134681.50元

(四)公款转到个人账户46250元

(五)违规列支服装款4028元

(六)购置的电脑、打印机未记固定资产和保险公司赔款结余、退休人员工资挂账等问题。   

三、审计评价和建议

审计结果表明,县林业局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16年度财政收支状况,会计处理基本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但在合法性方面还存在有挪用专项资金、无依据发放补助、列支不合规票据、固定资产未入账等违纪问题。

针对存在问题,县林业局应严格执行国家的财政法规,从严控制费用支出,加强财务和票据管理,规范各项收支行为;专项资金年终应按规定进行结转,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准挪作他用,合理运用各项资金,切实提高国家资金的使用效益;严格按照会计规则,及时清理往来账项,按规定结转各项收支,规范会计基础工作。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