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环攻坚办〔2022〕3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焦作市污染防治攻坚办《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II 级)预警的通知》,按照《博爱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博政办〔2020〕4 号)规定,经县污染防治攻坚办研究决定,自12月19日中午12时起,解除我县目前的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II级响应)。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督促企业,有序做好复工复产;并将本次重污染天气措施落实情况、应对效果等进行总结,总结报告(加盖公章)于解除预警 2 日内报县污染防治攻坚办,电子件同时报送。
联系电话:8680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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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