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5日,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攻坚办)发布全市3月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量化考核结果(焦环攻坚办〔2019〕107号),博爱县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细颗粒物(PM2.5)浓度和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等3项空气质量指标改善情况位列11县(市)区第3名,荣获市攻坚办奖励22.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