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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焦作峻宏电源器材有限公司年产50万米涤纶排管项目的批复意见
】作者:博爱县政府管理员   来源:博爱县人民政府    时间:2019-11-19   浏览: 人次

博环审〔2019〕71号

焦作峻宏电源器材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年产50万米涤纶排管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并在县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批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主要内容。

二、项目土地、规划、核准(备案)等以相关职能部门批复为准。

三、项目租用原有厂房进行设备安装,对施工期不再提具体要求。

四、营运期的环境管理要求:

1、废气:在搅拌罐投料口、涂胶、挤压、烘干、定型工段设置密闭式集气风管,将搅拌罐排空管、平衡管连接至集气风管,将搅拌罐投料口、涂胶、挤压、烘干、定型、配胶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汇合收集后,经高效脉冲袋式除尘器+冷凝回收器+碱液喷淋+玻璃纤维棉过滤+UV 光解+低温等离子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车间必须全密封,在原料仓库、生产车间各产尘点及废气治理措施等位置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对生产过程污染物控制进行实时监控;适时安装有机废气在线监测设施;定期在厂区洒水抑尘,加强厂区绿化美化,降低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满足《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16297-1996)二级标准以及《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要求。

2、废水:碱液喷淋设施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中和池处理后,循环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二级标准。

3、噪声:主要为烘干机、定型切割机、空压机等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要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室内布置、加装减振基础、消声器等降噪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要求。

4、固废:废包装袋、废边角料、不合格品、袋式除尘器收集的酚醛树脂粉尘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处理。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2013年修订版)要求。

5、危废:废润滑油、废胶渣、废UV光管均为危废,须建设规范的危废仓库暂存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要求。

五、总量控制指标:颗粒物:0.006t/a、VOCs(甲醛+苯酚+乙醇)0.591t/a、COD0.017t/a、氮氧化物0.001t/a。

六、项目建成经环保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七、你公司应建立健全环保责任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环境管理工作,确保各项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并接受博爱县环保局的环保监督管理。

八、本批复5年内开工建设有效,如项目建设内容、性质、规模、地点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

 

 

博爱县环境保护局

                    2019年11月14日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博爱县环境保护局环评科(454450) 

联系电话:0391-8660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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