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项目建设期间及建成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进行详细的分析、预测和评价,对项目的环境可行性提出明确的结论,并公示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概况,具体如下。
一、建设概况
河南中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超高功率石墨电极项目位于博爱县产业集聚区发展大道东段路北。本项目总投资15亿元,占地面积270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配料车间、成型车间、焙烧车间、机加工车间和石墨化车间等,主要设备有成型设备、浸渍设备、保温槽、石墨化设备、焙烧炉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河南中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焦作市博爱县产业集聚区城东片区发展大道北
邮 编:454450
联 系 人:许工
电 话:15939199355
电子邮箱:380520338@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河南省科悦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郑州市郑汴路与未来路交叉口绿都广场
邮 编:450002
联 系 人:姜工
电 话:15893052754
电子信箱:297027358@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有组织和无组织废气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建设单位要杜绝非正常排放情况发生,一旦发生环保措施停用、损坏等情况,应立即停止污染物产生工序的生产。
2.地表水环境影响
项目冷却水,属于间接冷却,循环使用不外排;浸渍和成型工序的直接冷却水在各冷却水槽内沉淀后,循环使用,除蒸发损失,无外排。
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排入博爱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环境风险影响
在严格落实本报告的提出各项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管理,可最大限度地减少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且一旦发生事故,也可将影响范围控制在较小程度之内,减小损失。企业在运营期间应不断完善企业事故防范和应急体系,实现企业联防联动,减少项目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其影响危害可控制在厂区内,其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建议企业自行编制详细明确的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修整和预演。
4.声环境影响
(1)厂界环境噪声达标分析
根据项目预测结果,本项目投产运营后,经厂房墙体隔声及距离衰减,各厂界预测点昼间噪声贡献值在个厂界噪声排放均可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2)敏感目标环境噪声达标分析
项目最近居民点为南侧贵屯村,其距离较远,因此项目不会产生扰民现象,对周边敏感目标无影响。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项目针对固体废物的产生情况采取了合理的处置措施,固体废物的收集、贮运和转运环节也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l8599-2001)及其修改单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标准以及《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规范进行。项目建成后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所在区域受影响范围内的群众、企业、单位以及其他社会各界人士。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后,可通过电话、信件或E-Mail进行意见表述。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八、公众参与座谈会
为进一步了解项目所在区域群众对本项目的意见等,本项目拟召开公众参与座谈会,具体信息如下:
会议时间:2020年6月5日
会议地点:博爱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会议主题:关于河南中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超高功率石墨电极项目的公众座谈会
报名范围:项目所在区域受影响范围内的群众、企业、单位以及其他社会各界人士
报名办法:可通过电话、信件或邮件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报名
附件1:公众意见表.doc
附件2:河南中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超高功率石墨电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