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博爱县宏升铸钢材料公司已委托河南省科龙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开展了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工作,现将验收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博爱县环保局,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监督电话:0391-8660182
宏升铸钢材料有限公司验收报告.pdf
2018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