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博爱县建宏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博爱县机动车安全检测及尾气检测中心项目已委托河南汇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开展了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工作,现将验收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博爱县环保局,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监督电话:0391-8660182
联 系 人:徐向阳 吴 静
附件:博爱建宏机动车公司验收监测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