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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一批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汇总表
】作者:博爱县政府管理员   来源:博爱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0-03-06   浏览: 人次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期限
1 博市监罚字〔2020〕第8号 程冬霞经营农药残留超标的小白菜案 程冬霞 410822200102018960 程冬霞 当事人经营农药残留超标的小白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七条和《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1、没收违法所得4.8元;2、并处罚款1200元。 自动履行
2020年1月19日
博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博市监罚字(2020)第10号 张小丽经营农药残留超标的香蕉、广西百香果的案 张小丽 410811191910275000 张小丽 经营农药残留超标的香蕉、广西百香果 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给予:1、没收违法所得37.5元;
2、罚款600元整
自动履行
2020年1月16日
博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 博市监罚字〔2020〕第20号 朱小春经营农药残留超标的茄子案 朱小春 410822195402162020 朱小春 当事人经营农药残留超标的茄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七条和《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1、没收违法所得10元;2、并处罚款900元。 自动履行
2020年2月27日
博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4 博市监罚字〔2020〕第21号 梁平定经营农药残留超标的圆茄子案 梁平定 410822196911090000 梁平定 当事人经营农药残留超标的圆茄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七条和《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1、没收违法所得6.9元;2、并处罚款650元。 自动履行
2020年2月27日
博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5 博市监罚字(2020〕第30号 博爱县名苑幼儿园使用消毒不合格的餐具小碗的案 博爱县名苑幼儿园 410825198408105046 王林娜 当事人使用消毒不合格的餐具小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给予:罚款6000元 自动履行
2020年2月17日
博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6 博市监罚字(2020)第31  张利娟销售未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的口罩的案 张丽娟 92410822MN40X2DJ8L 张丽娟 销售未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的口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有包装的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给予1、罚款8700元;2、没收违法所得 108元  自动履行
2020年2月21日
博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7 博市监罚字(2020)第32  王长利经营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的食用农产品绿豆芽的案 王长利 410822196803211000 王长利 经营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的食用农产品绿豆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七条、《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给予:1、没收违法所得210元;
2、罚款600元整
自动履行
2020年2月20日
博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8 博市监不罚字〔2020〕第1  博爱县金能便利副食店经营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的食用农产品绿豆芽的案 博爱县金能便利副食店 410822197911050000 申飞飞 经营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的食用农产品绿豆芽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给予:不予行政处罚。 自动履行
2020年1月21日
博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9 博市监不罚字〔2019〕第 07  张鹏经营农残超标的香蕉、广西百香果的案 张鹏 410702198610030000 张鹏 经营农残超标的香蕉、广西百香果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给予:不予行政处罚。 自动履行
2019年12月27日
博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0 博市监罚字〔2019〕第179号 河南道地怀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食品的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案 河南道地怀姜食品有限公司 9410822MA452LGF1X 徐惠敏 当事人生产经营食品的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2、罚款人民币3万元整。 自动履行
2019年11月26日
博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1 博市监罚字〔2019〕第214号 博爱县月山镇秦颖土特产经销处发布虚假广告案 博爱县月山镇秦颖土特产经销处 410822614112967(1-1) 秦颖 博爱县月山镇秦颖土特产经销处发布虚假广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1.责令停止发布广告,消除影响;2.罚款33000元。 自动履行        2019年11月28日 博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2 博市监罚字〔2019〕第216号 博爱县沁博食品厂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博爱县沁博食品厂 91410822MA3XA86H6M 刘强 当事人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生产的食品48箱;
2.罚款人民币36000元。
自动履行
2019年12月5日
博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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