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博爱县华商商贸有限公司等89户企业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且未按规定进行年度报告,未按规定办理注销、变更登记,根据《公司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相关规定,我局拟吊销上述企业营业执照,现予以公告。
上述企业对本局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如要求听证,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电话:0391-8611315
特此公告
附件:拟吊销企业名单.xls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