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二批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汇总表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期限 |
1 | 博市监罚字〔2020〕43号 | 焦作市方便面厂生产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焦作市方便面厂 | 91410822873766443K | 郭光牧 | 生产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方便面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给予焦作市方便面厂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6771.6元。 2、并处罚款85000元,罚没共计91771.6元。 |
自动履行 2020年3月27日 |
博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 | 博市监罚字(2020)63号 | 博爱县博宏食品厂生产标签、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案 | 博爱县博宏食品厂 | 91410822326765564N | 刘小枝 | 生产标签、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山楂糕 |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决定给予博爱县博宏食品厂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200元; 2、并处罚款6000元,罚没共计6200元。 |
自动履行 2020年4月9日 |
博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3 | 博市监罚字 〔2020〕79号 |
博爱县刘明星冷饮店未保持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案 | 博爱县刘明星冷饮店 | 92410822MA435KGK43 | 刘明星 | 未保持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经营无标签的草莓果酱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和依据《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合并给予博爱县刘明星冷饮店行政处罚: 1、没收无标签的草莓果酱1瓶; 2、给予警告; 3、并处罚款8000元。 |
自动履行 2020年5月28日 |
博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4 | 博市监罚字〔2020〕84号 | 崔二敏未保持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经营未标注生产日期的预包装食品案 | 博爱县惠购生活超市 | 92410822MA46WXD582 | 崔二敏 | 未保持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经营未标注生产日期的优力星”益生菌风味饮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和依据《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给予崔二敏行政处罚:1、没收未标注生产日期的“优力星”益生菌风味饮品169瓶; 2、给予警告; 3、并处罚款10000元。 |
自动履行 2020年6月4日 |
博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5 | 博市监罚字(2020)95号 | 博爱县许良镇南道村卫生室销售假药博畅鼻炎灵滴鼻液案 | 博爱县许良镇南道村卫生室 | 410822023013 | 魏美兴 | 销售假药博畅鼻炎灵滴鼻液 | 依据《药品管理法》(2015版)第七十五条的规定,给予博爱县许良南道村卫生室如下行政罚款:1、没收违法所得23380元; 2、并处销售药品货值金额(23380元)4.1倍的罚款95858元,罚没共计119238元; 3、 对博爱县许良镇南道村卫生室法定代表人魏美兴作出十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处罚。 |
自动履行 2020年6月28日 |
博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6 | 博市监罚字(2020)105号 | 博爱县许良镇卫生院未按照医疗器械产品说明书和标签标示要求贮存医疗器械案 | 博爱县许良镇卫生院 | 41776513X4108221102201 | 卢建立 | 未按照医疗器械产品说明书和标签标示要求贮存医疗器械血细胞分析用溶血剂 | 依据《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医疗器械)》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裁量阶次为轻微,行政处罚标准:处1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决定给予博爱县许良镇卫生院以下行政处罚:罚款1万元。 |
自动履行 2020年7月14日 |
博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7 | 博市监罚字 〔2020〕106号 |
仝海婷(博爱县海婷鱼行)经营兽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限量的清江鱼案 | 博爱县海婷鱼行 | 41082261413284(1-1) | 仝海婷 | 经营兽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限量的清江鱼 | 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仝海婷(博爱县海婷鱼行)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76元。 2、并处罚款10000元,罚没共计10076元。 |
自动履行 2020年7月14日 |
博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8 | 博市监罚字(2020)111号 | 博爱县好声音歌厅进货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案 | 博爱县好声音歌厅 | 91410822MA40EFHW1W | 逯涛 | 进货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的优乐美奶茶香芋味、仟客红薯仔和盼盼墨西哥鸡味卷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给予博爱县好声音歌厅以下行政处罚:罚款5000元。 | 自动履行 2020年7月16日 |
博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9 | 博市监罚字(2020)123号 | 博爱县清化镇卫生院未按照医疗器械产品说明书和标签标示要求贮存医疗器械案 | 博爱县清化镇卫生院 | 4177651484108221102201 | 毕合举 | 未按照医疗器械产品说明书和标签标示要求贮存医疗器血细胞分析用溶血剂 |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给予博爱县清化镇卫生院如下行政处罚:罚款1万元。 | 自动履行 2020年7月31日 |
博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10 | 博市监罚字(2020)124号 | 博爱县金城乡卫生院未按照医疗器械产品说明书和标签标示要求贮存医疗器械案 | 博爱县金城乡卫生院 | 41776523641082211C2201 | 路保安 | 未按照医疗器械产品说明书和标签标示要求贮存医疗器械血细胞分析用溶血剂 |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给予博爱县金城乡卫生院以下行政处罚:罚款1万元。 | 自动履行 2020年7月31日 |
博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 | 博市监罚字(2020)127号 | 博爱县磨头镇卫生院未按照医疗器械产品说明书和标签标示要求贮存医疗器械案 | 博爱县磨头镇卫生院 | 41776521X4108221102201 | 张卫中 | 未按照医疗器械产品说明书和标签标示要求贮存医疗器械血细胞分析用稀释液 | 依据《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医疗器械)》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裁量阶次为轻微,行政处罚标准:处1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决定给予博爱县磨头卫生院以下行政处罚: 罚款1万元。 |
自动履行 2020年8月4日 |
博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12 | 博市监罚字〔2020〕第131号 | 博爱县柏山镇卫生院未按照医疗器械产品说明书和标签标示要求贮存医疗器械案 | 博爱县柏山镇卫生院 | 4177650844108221102201 | 刘小五 | 未按照医疗器械产品说明书和标签标示要求贮存医疗器械血细胞分析用稀释液 | 依据《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给予博爱县柏山镇卫生院如下行政处罚:1.罚款10000元 | 自动履行 2020年8月18日 |
博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13 | 博市监不罚 字〔 2020 〕10号 | 焦作市亿家美商贸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焦作亿家美商贸有限公司 | 91410822MA3XJ61K2E | 牛佳佳 |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酸奶味蛋糕和小萌熊蒸蛋糕(香草味)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予焦作市亿家美有限公司免予处罚。 | 自动履行 2020年9月9日 |
博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