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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爱县推进全民就业创业三年实施方案
】作者:博爱县政府管理员   来源:博爱县人民政府    时间:2017-04-14   浏览: 人次

博政办〔2017〕 6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博爱县推进全民就业创业三年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第77次常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1月25日

 

     

博爱县推进全民就业创业三年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促进全民就业创业相关政策,切实做好我县推进全民就业创业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0年,每年开展各类技能培训4万人次,三年培训总数12万人次,扶持全民创业1.2万人,带动就业3万人左右。实现全县劳动力技能全覆盖,通过技能培训使全县的劳动力人人都能掌握一门基本技能;建立健全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健全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建成十个市级创业园和七个创业实训基地,实现纵横交错的服务体系全构建;用足用活所有就业创业优惠政策,通过强力组织宣传、培训、扶持、服务,实现优惠政策全落地。在全县打造一批技能创业特色村,培育一批工匠型领军人才队伍,通过树立典型、示范带动,在全县营造就业创业的浓厚氛围。努力实现全县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创业,形成多层次、多样化的全民就业创业格局,为我县全面提升五大工程、打造豫西北晋东南最具就业创业活力的县城做出贡献。

 二、工作措施

 (一)全面落实就业创业政策

  1.落实就业创业培训政策。①根据市场需求,以就业创业为导向,全力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按照省市相关规定,对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给予每人600-800元补贴,由就业专项资金列支。②鼓励企业对新招用的农村劳动力进行岗前培训,并按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标准的50%给予培训补贴,由就业专项资金列支。③做好退役军人、返乡创业农民工及其他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的创业培训工作,每培训一人按1500元标准用就业专项资金给予补贴,提高大众创业能力。④农业局要落实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培训周期为七天的每培训一人给予800元补贴,培训周期为十五天的每培训一人给予2500元补贴。⑤电商办要落实电商培训的补贴政策,根据不同对象和机构分别给予500元、80%、100%的培训补助,入驻电商产业园的电商企业可享受“七免”(免缴物业费、水费、电费、房租费、宽带费、中央空调费、电脑桌椅费)政策。⑥在博爱职专建立旅游人才培训基地,对旅游从业创业人员进行相关技能免费培训。⑦退役士兵参加驾驶员培训并取得驾照的,给予2000元的补贴,参加其他培训根据专业情况给予补贴。⑧扶贫办对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劳动力进行技能培训给予1500—2000元的补贴。(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民政局、科技工信委、电商办、农业局、旅游局)

  2.发放创业担保贷款。①进一步降低反担保门槛,采取自然人担保、园区担保、财产担保、公司+农户担保等多种方式,加大对大众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对失业人员、大学生、返乡农民工、退伍兵等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创业担保无息贷款。对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就业的经营组织以及公司+农户模式、农业合作社,按每人最高不超过10万元、总额不超过50万元的标准给予创业担保无息贷款。对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按规定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职工总人数30%及以上(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由财政部门按相关规定给予50%贴息。②对信誉好、创业能力强的小微企业吸纳当地就业人数较多、有明显经济社会效益的,可在政策范围内适当提高担保贷款额度,延长贷款期限。③推行“政策性贷款+商业性贷款”组合模式,人行牵头对其中的商业性贷款实行不超过50%的优惠利率,切实降低创业的融资成本。④县创业担保贷款中心要做好担保贷款到期与展期的衔接工作,保障企业现金流转正常。当创业贷款担保基金不足时,在保证失业保险待遇正常发放的前提下,每年可借用部分失业保险基金予以补充。⑤到2020年,每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5000万元以上。(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金融办、人行)

  3.扶持大中专学生就业创业。①扶持大中专学生(包括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以及在校生,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下同)自主创业,大中专学生初创企业,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的,可凭创业者身份证明及工商营业执照、员工花名册、工资支付凭证等资料,申请5000元的一次性开业补贴,补贴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②规范就业见习管理,提高见习质量,落实、完善见习补贴政策,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将补贴标准从7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00元,补贴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4.加大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力度。①按照“先缴后补”的办法,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进行补贴,补贴数额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②对在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单位,按其实际安排就业困难人员人数给予岗位补贴。具体补贴标准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③对残疾人首次自主创业、正常纳税经营一年以上的残疾人,经一次性给予2000元的资金补贴。(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残联)

  5.加大财税支持力度。①农业部门对创办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符合条件的,享受政策支持。对具备各项支农惠农资金、小微企业发展资金等其他扶持政策规定条件的,纳入扶持范围。②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未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同等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建立健全政策受益人信息联网查验机制。③在相应政策执行时间范围内,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可分别享受免征收增值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含30万元)的小微型企业,其所得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金融机构与小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水利建设基金。④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国发〔2015〕25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6〕96号)等相关规定,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农业局、人行、国税局、地税局、各乡镇和街道) 

 (二)建立健全完善的服务体系

  1.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就业创业服务平台。①建立博爱县促进全民就业创业综合公共服务中心。根据省市有关精神,整合我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公共人才服务机构,新组建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纳入县财政全额预算。依托新组建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成立博爱县促进就业创业综合公共服务中心,为我县全民就业创业开辟绿色通道,提供注册登记、政策咨询、创业指导、社保关系接续和优惠政策享受等“一站式”服务。定期发布产业发展引导目录和创业项目信息,引导我县居民围绕当地产业规划选择创业项目。从经验丰富和具备行业资源的企业家、电商辅导员、返乡创业带头人中选拔20—30名创业导师,组建专家技术服务团队,为创业者提供辅导。加强农田水利、公路交通、仓储物流、电子商务和旅游服务的基础设施建设,为创业提供支撑。②充实各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队伍。将各乡镇和街道人社所按每所3名编制将人员补充到位。③全县各行政村街,每村需明确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本村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就业创业服务和指导,确保各项政策不在村级棚架。(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科技工信委、商务局、工商局、旅游局、编办、各乡镇和街道)

  2.建设各类产业创业园。①各乡镇(街道)要积极引导和鼓励利用闲置土地、厂房、农村撤并的中小学校舍进行创业,创办的小型加工项目符合环保、安全、消防条件的,允许在宅基地范围内建设生产用房。②鼓励租赁产业园区标准厂房发展二、三产业,或租赁农村集体土地发展特色种养业;鼓励以租赁、入股、合作经营等形式,盘活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发展旅游业、服务业和加工业。对通过租赁等流转方式取得集体土地经营权发展种养业,不改变农用地性质和用途的,按农业用地相关政策,免收相关费用。③到2020年,每个乡镇(街道)至少要建成一个市级创业园,全县市级创业园达到10个以上。清化镇街道、鸿昌街道、许良镇、柏山镇要建设以工商业为主的创业园,月山镇要建设以姜产业为主的创业园,磨头镇、孝敬镇、金城乡要建设以种养业和农产品加工为主的创业园,寨豁乡要建设以旅游服务业为主的创业园。④产业集聚区、电子商务区和特色商业区等各类园区,要开辟专门区域孵化创业项目,对农民工返乡创办的实体在创业孵化园内发生的物业管理、卫生、房租、水电等费用,3年内给予不超过实际费用50%的补贴,年补贴最高限额1万元,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⑤按照《焦作市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管理办法》,每年向市里推荐认定创业示范园区,对认定为市级的,除市财政给予10万元奖励外,县财政再给予2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各乡镇和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土局、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电商办、特商办、农业局、教育局)

  3.强化创业培训服务和创业实训基地建设。①农业局牵头组织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农产品经纪人”、旅游局牵头组织实施“乡村旅游”、妇联牵头组织“巾帼农家乐负责人”“巧媳妇工程”、扶贫办牵头组织实施“雨露计划”、电商办牵头组织实施电商创业等专项创业培训计划,提高创业培训针对性。创业培训模式,探索实行“课堂培训+创业实训”“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示范基地培训+创业项目案例培训”等模式,推广“互联网+”创业培训。②重点培养和认定一批创业实训基地,2017年完成对博爱县源生态食品有限公司、金城金杯蔬菜合作社、焦作联丰良种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博爱县电商产业园、新世纪公司、商贸城、工业集聚区等七家创业实训基地的认定工作,为创业者提供必要的见习、实习和实训服务,提高创业培训实用性。(责任单位:县农业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民政局、商务局、教育局、旅游局、残联、总工会、妇联、扶贫办、各乡镇和街道)

  4.持续实施就业岗位推荐计划。①组织全县创业基地以及企事业单位,做好创业就业岗位推介工作。②到2020年,每年推荐就业岗位5000个以上,每年组织招聘会不少于20场。(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民政局、教育局、农业局、残联、总工会、团县委、妇联、各乡镇和街道)

 (三)强化示范带动

  1.扶持创业优秀项目。①鼓励创业群体在“互联网+”十大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化农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创业。②每年遴选一批优秀创业项目给予重点扶持,积极向市里推荐市级优秀创业项目。被评为市级优秀项目的除市里给予1—5万元的资金扶持外,县财政给予5000—10000元的资金扶持,同时积极推荐其参加省级优秀项目评选。(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乡镇和街道)

  2.开展创业示范评选活动。①在全县开展技能创业特色村建设活动。每个乡镇(街道)要明确一到两个有一定基础的村,下大力气培育技能创业特色,通过三年时间培育清化镇街道太子庄村的女工缝纫、鸿昌街道马营村的澡巾布生产、许良镇下水磨村的生猪养殖、月山镇杨中道村的楼梯扶手及铝合金门窗生产、柏山镇李洼村的驾驶员考试外围服务、磨头镇闪拐村的皮鞋加工、孝敬镇留村的蔬菜生产和西内都村的电焊从业、金城乡武阁寨村的长毛兔养殖、寨豁乡小底村的樱桃种植,确保这10个特色村从业覆盖率达到80%以上。②在全县开展“创业示范村”评选活动。对就业创业人数多、创业项目辐射带动就业能力强、示范推广价值高、就业创业成绩突出的村,每年评选出5个“创业示范村”,由县委、县政府命名表彰,并给予5万元的奖励。同时积极鼓励乡镇争创焦作市创业示范乡镇的评选活动。③在全县开展“创业之星”评选活动。全县每年评出10个创业项目好、带动能力强的“创业之星”,由县委、县政府命名表彰,并给予5000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乡镇和街道)

  3.组织就业创业技能大赛。①青天河杯创业大赛,共设文创设计大赛和电商创业大赛,每项大赛中各设立一等奖1名,给予10000元奖励;二等奖3名,每人给予5000元奖励;三等奖5名,每人给予2000元奖励;优胜奖3名,每人给予1000元奖励;同时对各获奖人员颁发奖杯及获奖证书且提供免费入驻电商大厦的优惠条件,对于获奖的大学生提供2-15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②开展各类技能比赛。每年选出10个工种,在全县组织开展劳动技能比赛,对获得第一名的,给予5000元奖励,并授予博爱县“五一”劳动模范和“博爱工匠”的荣誉称号;对获得第二名的,给予3000元的奖励;对获得第三名的,给予1000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县总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商办、财政局、科技工信委、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县全民就业创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和主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民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国土资源局、科技工信委、商务局、工商局、农业局、林业局、教育局、旅游局、电商办、金融办、人行等为成员的博爱县推进全民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牵头负责协调推进我县全民就业创业工作。各乡镇(街道)、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抓好组织实施。

 (二)优化创业政务服务

 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服务流程,降低创业门槛,取消歧视性规定,实现创业与其他招商项目享受同等待遇。全面清理涉及创业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减免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简化审批手续,优化审批流程,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优化政府支持创业的政务环境。

 (三)改善金融服务

 人行要进一步拓宽抵质押物范围,加快建立农村林权、水域滩涂使用权、宅基地、大型农机具、股权、应收账款等抵质押担保机制,开展将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林地承包(租赁)经营权及林木、畜禽、水产品等活体资产作为有效担保物试点工作,进一步增加农村资源资产的抵押担保权能,提高创业贷款可获得性。

 (四)强化社会保障

 人社部门要对已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就业创业人员,为其及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确保其各项社会保险关系顺利衔接。广泛宣传各项社保优惠政策、鼓励创办的各类企业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引导和帮助企业和职工办理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关系登记、缴费,对符合规定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五)严格督导考核

 县政府将就业创业工作纳入政绩考核内容,建立统计、监督考核指标体系,细化任务,层层分解,督促落实。

 (六)营造社会氛围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网络等新媒体,广泛宣传支持就业创业的相关政策、措施。加强对就业创业的典型宣传,引导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全民就业创业工作,积极营造创业、兴业、乐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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