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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青天河杯”青年电商创业大赛的通知
】作者:博爱县政府管理员   来源:博爱县政府    时间:2016-01-14   浏览: 人次

为积极响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号召,激发青年创业创新热情,吸引更多的优秀创业青年投身电子商务创业,以加快推动博爱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经博爱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决定举办“青天河杯”青年电商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时间

即日起—2016年2月底

筹备阶段(报名、培训、考察)

2016年3月—2016年4月

评比阶段(答辩、终审、颁奖)

二、机构设置

本次大赛由博爱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共青团博爱县委和博爱县电商协会承办,青天河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协办。为确保大赛顺利实施,将组织相关部门成立大赛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共青团博爱县委,负责大赛日常工作。

三、参赛对象

致力于电商创业,在博爱县从事或有意向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的个人、团体、及企业。参赛项目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政策和产业导向,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

四、大赛流程

(一)筹备阶段(即日起至2月29日)

1、报名。报名参赛应提供以下材料:《“青天河杯”青年电商创业大赛报名表(见附件)、参赛项目介绍(2000字左右)、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企业参赛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上述材料各一式3份,均用A4纸打印。并于2016年2月29日前将报名材料纸质版报送或邮寄至共青团博爱县委(地址:河南省焦作市博爱县中山路505号中共博爱县委一楼东/邮编:454450/联系电话:0391-8682214),电子版报送至邮箱batxw@126.com。

本次大赛相关资料还可登陆大赛公共邮箱下载,用户名:baxdsds@126.com,密码:dsds123456。

2、培训。大赛组委会将邀请电商相关人士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对参赛对象进行免费培训,同时,对参赛项目进行分析指导,提出合理化建议。

3、考察。参赛对象报名后,参赛对象须定期上报参赛项目进展情况,以利于大赛组委会全面跟踪了解该参赛项目。

(二)评比阶段(2016年3月-4月)

1、答辩。大赛组委会将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团,参赛对象进行现场答辩及项目展示,并召开评审会进行综合评定。答辩内容包括项目介绍、市场调查、运营策略、盈利模式、发展前景等。答辩要求思路清晰、语言流畅。

2、终审、颁奖。在综合评定的基础上确定获奖项目,召开颁奖典礼,大力表彰电商创业成功先进典型,并通过电子商务每月一星平台广泛宣传。

五、大赛奖励

(一)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特等奖1名,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优秀奖若干名。

(二)奖励办法

1、创业奖金。大赛设立创业奖金50万元用来对获奖项目进行奖励,其中特等奖奖金5万元,一等奖奖金1万元,二等奖奖金5000元,优秀奖奖金1000元。

2、相关扶持。所有获奖项目将优先享受“三免”政策(免租金、免水电、免装修)入驻博爱县电商产业园;由大赛组委会协调相关部门,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优先享受贷款及利率优惠等资金扶持,帮助获奖项目进行宣传、策划、包装等;优先列为赴电商发展先进地区参观学习对象。

3、其他奖励。所有报名参赛对象将免费获赠青天河风景区门票2张。

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博爱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副本附件:“青天河杯”青年电商创业大赛报名表.xls

 

 

 

 

 

博爱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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