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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焦作市电子政务服务新建平台上线试运行工作的通知
】作者:博爱县政府管理员   来源:博爱县人民政府    时间:2018-03-14   浏览: 人次

焦政办明电〔2018〕10号)
(节选)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全省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统一安排部署和标准规范,由中标供应商——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开发新建的全市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已完成系统安装部署和平台搭建相关工作,定于1月10日开始上线试运行。为保证试运行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平台试运行的使用范围

按照全省统一要求,我市新建电子政务服务平台的使用范围是:11个县市区(含县市区各部门及所辖各乡镇)、市行政服务中心7个分中心,市直46个具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委、办、局。

二、新平台试运行的使用方式

为确保全市电子政务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本次试运行,将采取新、旧平台并行的方式,即在南威公司承建的新平台上线试运行期间,原由太极公司建设、目前在用的业务平台仍将保持正常工作状态。待新平台逐步完善后,新、旧平台之间再进行切换。

三、新平台试运行的时间安排

本次新平台的试运行时间大约为15个工作日,即从1月10日到1月30日。从1月31日起,实施平台切换,全市范围内开始正式启用新平台,原有平台不再受理新的办件业务,全市范围内各级各单位的所有审批事项均依托新的政务服务平台办理。

四、新平台试运行的体系架构

本次试运行的新平台是一个市、县、乡、村四级统建共用的一体化服务平台。即:软件业务系统由市统一投资建设;所需硬件和终端使用设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各部门自行配备;平台的使用管理则按照逐级负责的原则来组织,即市政务服务主管部门(市政府电子政务管理中心)负责市本级的应用组织及各县市区平台的管理;县级政务服务主管部门(由县级政府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并于1月16日前按附件2的表式要求,书面填报加盖公章后,报送市政府电子政务管理中心)负责本级各部门的应用组织及所辖乡级的应用管理;乡级政务服务主管部门负责本级业务应用及所辖行政村级使用新平台的业务培训、应用推广和示范点建设等工作。

五、新平台试运行的工作任务

新平台试运行的主要工作任务是:规划、分配平台使用单位的基本用户名和初始密码;核对、修改新平台已配置的各单位审批事项和定制流程;按要求实现各单位自建系统和市新建平台对接;完成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的网上政务服务系统的体系构建;做好新平台使用前全市的业务集中培训工作。

六、新平台试运行的使用管理

(一)新平台已经为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已有自建审批系统的单位也可继续使用本单位原有系统)设置了以单位为基本用户的初始用户名和密码。为确保系统使用安全,请各基本用户单位尽快确定本单位的系统管理员,并由管理员登录新系统,进行初始密码修改。如需添加用户数量,请联系平台技术员进行添加。

(二)凡单位没有自建审批系统、统一使用市平台进行事项办理的,请登陆系统,将系统中设置的、本单位的行政事项和审批流程与实际情况进行比对,并将比对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确认后,反馈至市政府电子政务管理中心(地址:市政府大厦A305房间)。

(三)凡使用自建审批系统的单位,请于1月18日前,按照全市新建电子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要求完成对接,并将2016年以来本单位的历史数据和自建系统的有关数据抽取整理后,及时推送到市平台中心节点。凡系统暂不具备对接条件的可通过全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送办件信息和业务数据。

由于我市电子政务服务平台招标工作完成较晚,时间进度要求紧,项目实施难度大,请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尽快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试运行期间,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市政府电子政务管理中心联系。

 

2018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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