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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博爱县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博爱县政府管理员   来源:博爱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时间:2023-03-03   浏览: 人次

博“放管服”组办〔2023〕2号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

《博爱县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制度实施方案》已经县“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博爱县人民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10日


博爱县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制度实施方案


为深化“放管服效”改革,着力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水平,全力满足广大办事群众和各市场主体的办事需求,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河南省系统性重塑行政审批制度整体性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改革方案》(豫政办〔2022〕78号)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制度含义

“容缺受理”是指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但次要条件或申请材料欠缺的政务服务事项,经过申请人书面申请并作出相应承诺后,窗口先予受理,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补正的材料、补齐补正的形式、时限和超期补齐补正的处理办法,申请人补齐补正全部材料后,在承诺办结时限内,政务服务部门及时出具办理结果意见,颁发相关批文、证照的服务机制,减少申请人因申请材料不全或存在缺陷引起的重复往返多次跑现象。目的是通过推行容缺受理制度,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便民化,有效缩短办理时间,提高办事效率,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助力我县营商环境的改善和优化。

二、适用范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统称“申请人”)办理的依申请类的政务服务事项,包括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非即办类)。除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公共安全、金融业审慎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以及重要涉外等政务服务事项外,经公示列入容缺受理事项清单的政务服务事项,适用容缺受理。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规范性文件对政务服务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工作原则

(一)依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政务服务。对申请的主要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即可启动容缺受理;但是容缺受理并非“容缺审批”,可容缺的次要申请材料申请人要在书面承诺时限内报送。当全部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时,才能审批或同意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坚决杜绝违法实施政务服务。

(二)自愿。以申请人自愿为前提,如不提出申请并作出承诺的,不得强行使用容缺受理。

(三)守信。坚持“你承诺、我审批,你失信、我撤销”,申请人存在失信记录的,在完成信用修复前,政务服务部门不得对其进行容缺受理。

四、容缺受理条件

(一)申请人申请办理的有关事项,必须符合法定要求,达到法定条件。

(二)提交的申请材料关键要件齐全,仅缺少非关键性申请材料或次要条件。

(三)申请人必须书面签订《申请容缺受理承诺书》,承诺在规定时间内补齐补正缺失材料,承诺补齐补正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政务服务部门办理该政务服务事项的承诺时限。

(四)申请人申请的事项不符合法定办理条件或关键要件不齐全的,不予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应一次性告知不予受理的原因后,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

五、容缺内容

次要条件或材料,是指不影响政务服务部门进行审批审查的材料,主要包括:

(一)营业执照等企业资质证明,以及企业法人代表或申请人身份证明等。

(二)企业资信证明、缴费证明,企业内部人员资格证书及内部配套管理的计划、方案、制度等。

(三)需要多阶段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前一阶段办理时已经提交的申请材料和办理结果。

(四)多个政务服务部门依次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在申请办理下一个政务服务事项时需提交的上一个政务服务事项的申请材料和办理结果。

(五)政务服务部门认为符合规定可以容缺的材料。

(六)其他不影响审查环节工作正常开展的申请材料。

对实行容缺受理制度的政务服务事项,申请人可自由选择是否按照容缺受理服务方式办理。

六、工作流程

(一)部门预审。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后,政务服务部门应当对申请相关的办理事项、申请材料和个人信用预审后,在所提交的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前提下,所提交的次要申请材料存在缺陷或瑕疵、需补齐补正或撤换的,判定是否可容缺受理并告知申请人。

(二)申请承诺。申请人申请容缺受理的,应当提交《申请容缺受理承诺书》。委托办理容缺受理业务的,被委托人应当提交授权书。《申请容缺受理承诺书》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承诺的基本事实;

2.所作承诺是申请人真实意思表示;

3.已经知晓政务服务部门告知的全部内容;

4.提供的所有申请材料真实有效;

5.承诺补齐补正容缺受理材料的期限;

6.在未取得正式批准文件(证照)之前,不得开展相关生产经营等活动;

7.愿意承担违反承诺的法律责任;

8.同意将《申请容缺受理承诺书》向社会公开。

(三)部门告知。申请人提交《申请容缺受理承诺书》,政务服务部门应当容缺受理,制作《容缺受理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齐补正的材料名称、补齐补正形式、时限及超期补齐补正的处理方式。

(四)受理审批。对申请人提交容缺受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政务服务部门受理后,即进入审批程序,并按照规定的政务服务事项运行流程进行办理。

(五)材料补齐补正。申请人可以通过邮政寄递和政务服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补齐补正材料,补齐补正时间以送达政务服务部门的时间为准。申请人承诺补齐补正材料的补齐补正时限不得超过政务服务部门办理该政务服务事项的承诺时限。因不可抗力不能及时补齐补正的,可以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适当予以延期。

申请人承诺时限临近届满未补齐补正材料的,政务服务部门应当及时予以提醒;超过承诺时限仍未补齐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政务服务部门对该业务退件办结处理,并制作《容缺受理终止办理通知书》于5个工作日内送达申请人,申请材料一并退回。在6个月之内对申请人的同一申请事项不再适用容缺受理。申请人因不履行容缺受理承诺造成的损失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六)业务办结。申请人在承诺时限内补齐补正容缺受理材料后,政务服务部门于承诺时限内出具办理结果,符合条件的颁发相关批文、证照。

七、组织实施

(一)分批公布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县直各政务服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向县“放管服”协调小组办公室梳理报送本部门《可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及材料清单》,经汇总审定后集中公布。《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及材料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成熟一批,公布一批。

(二)强化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推行容缺受理服务机制,是提升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的重要举措,是改善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各政务服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人员认真落实,全力推动容缺受理制度落到实处。各级各部门要从真正满足广大办事群众和各市场主体的办事需求出发,逐步扩大容缺受理事项数量和适用范围。县“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将对各政务服务部门开展容缺受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纳入年度考评内容,对工作推进不力、影响全县营商环境的,要严肃问责。

(三)建立联动机制,加强宣传引导。各政务服务窗口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协调协作,着力建立健全联动互动工作机制,对出现的问题及时会商,研究改进措施,逐步完善容缺受理制度,及时动态调整可容缺受理事项及材料清单。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对推行容缺受理服务机制的宣传报道,使企业和社会公众充分知晓制度内容,准确把握相关要求,自觉运用改革成果。

附件1:博爱县第一批可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及材料清单.doc

附件2:申请容缺受理承诺书(样本).doc

附件3:容缺受理通知书(样本).doc

附件4:容缺受理终止办理通知书(样本).doc

附件5:博爱县容缺受理工作流程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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