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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博市监字〔2023〕43号
各乡镇(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按照《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局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本局班子会议研究,决定保留2件、废止2件、宣布失效1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凡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
附件2: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
附件3: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