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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补充通知
】作者:博爱县政府管理员   来源:博爱县农业农村局 博爱县财政局    时间:2024-12-19   浏览: 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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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农〔2024〕82号


各乡镇(街道):

根据市农业农村局 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河南省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现对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补充如下要求,请做好落实。

关于补贴面积的核实: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明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清册》(以下简称“《清册》”)格式,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姓名、身份证号、补贴面积、补贴金额、社保卡号等。村委会填制《清册》,并对补贴对象、面积、金额等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鼓励通过公示栏、喇叭广播、网站、短信、微信等渠道公开公示的内容,接受群众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村级组织应建立公示台账,便于日常管理及留档备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应定期对公示台账进行抽查复核。

公示无异议后,村委会将《清册》报乡镇政府。乡镇政府负责对《清册》相关事项以及公示情况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乡镇政府负责人对《清册》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对各乡镇政府报送的《清册》内容汇总确认,组织编印全县《清册》,送同级财政部门作为发放补贴的依据。

其余事项按照博爱县农业农村局 博爱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博农﹝2024﹞24号)执行。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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