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目录-->专题专栏-->书香博爱
博爱县图书馆办证须知
】作者:博爱县政府管理员   来源:博爱县图书馆    时间:2022-08-11   浏览: 人次

读者借阅卡(“一卡通”)是博爱县图书馆借阅图书、电子资源等馆藏文献的有效证件。

一、办卡手续

读者办卡可凭本人有效证件或电子证件(身份证、户口本、军官证、警官证、医保卡、护照、驾驶证等)申请办理(未成年人须持户口本由监护人带领办理),填写博爱县图书馆读者登记表,交纳押金,申办博爱县图书馆读者借阅卡。

办理时间:

冬:上午 08:30——12:00   下午2:30——5:30

夏:上午  08:30——12:00   下午3:00——6:00

咨询电话:0391—8620160

二、借阅卡种类

本馆读者借阅卡(“一卡通”)分为A、B两种,A卡押金100元、B卡押金200元,可外借2—4册总价不超过本卡押金的图书等文献资源。读者可根据自身需求办理。办理借阅卡种类的更改,可持卡、身份证原件到图书馆办公室办理。

三、挂失补卡、退卡手续

如借阅卡不慎遗失,读者可以在图书馆办公室办理挂失。在办理挂失手续前,借阅卡被他人冒用而造成的损失由读者本人承担。读者挂失后若找到原卡,凭办卡时本人的有效证件到总服务台解除挂失,恢复原有功能。如果借阅卡丢失,请及时来图书馆办公室办理补卡手续。

读者办卡后如需退卡或补卡,在还清所有图书后,读者请携带有效证件到图书馆办公室办理补卡或退卡。

四、注意事项

1、读者凭本人有效证件只能办理一张借阅卡。

2、新卡一个月之内不能办理退卡。

3、退卡的读者,一个月之内不能办理新卡。

4、图书馆书刊属国有资产,每位读者应细心爱护。外借图书有期限,请注意及时归还。

5、持卡者请遵守博爱县图书馆的规章制度。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