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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0号建议的答复
】作者:博爱县政府管理员   来源:博爱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2-12-06   浏览: 人次

王华、李方方、李小洁、王海滨、牛国爱、李发展、陈帅帅、乔友民、任忠霞、杨应芬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我县老旧小区增设电动车充电棚”的议案已收悉,经与消防大队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我县住建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是改变城中村居民生产、生活环境的重要举措。为了更好地从源头预防和减少小区内电动车火灾事故发生,县住建局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推广安装电动车智能充电,督促清化镇街道办事处、鸿昌街道办事处在辖区内引进社会资本,在各社区老旧小区安装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装置,力求从根本上解决因电动自行车充电造成的安全隐患。目前,马营新村、农机小区、水利局小区、工商局小区、华兴西区等13个老旧小区先后建成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插座,并投入使用。

下步工作中,县住建局将督促清化镇街道办事处、鸿昌街道办事处结合实际,共同制定切实可行的电动自行车充电站使用和管理制度,通过指导社区工作人员入户宣传、联合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充电整治、指导小区业主科学合理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等措施,真正把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站建强用好。

再次感谢对我县住建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能一如既往的提出宝贵意见建议,以促进我们工作的更好开展。

 

博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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