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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博爱县2018年第二批中省资金扶贫开发项目计划的批复
】作者:博爱县政府管理员   来源:博爱县人民政府    时间:2018-09-19   浏览: 人次

博贫开〔2018〕35号

县扶贫办、县财政局:

根据《河南省财政专项扶贫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扶贫组【2015】4号)精神,编制2018年度第二批中省扶贫资金项目20个,使用中省财政资金421.325万元,分别是磨头镇东马村道路硬化项目、王堡村文化舞台粉刷项目、王堡村建设排水沟项目、大屯村新建大拱棚项目、南十字村道路硬化、亮化项目、金城乡西碑村新建冷库项目、西张茹村新建半地下式温室大棚项目、张武村道路硬化项目、寨豁乡探花庄道路硬化项目、张毛光产业扶持项目、江岭村农用机械购置项目、江岭村农产品加工一期项目、方山粉条加工(红薯深加工二期)项目、探花庄养殖项目、孝敬镇赵郭村拱棚项目、大岩村半地下式温室大棚项目、东内都村半地下式温室大棚项目、双庙村大拱棚项目、清化街道办太子庄农机设备采购项目、南朱营新建大棚项目,已经通过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同意,予以批复,准备备案。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项目管理。规范扶贫项目公示制,尊重群众意愿,鼓励项目自主实施,所有项目都要有项目示意图。

二、切实加强资金管理。要严格财务制度,规范资金管理,加快资金拨付。要严格按照省里下发的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县级报账制,按项目建设进度核拨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要引导和组织好农民群众参与扶贫开发项目建设,调动群众投资投劳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三、确保规划的严肃性。项目所在村要严格执行规划的各项内容,加强项目管理,对已备案的项目规划不得擅自调整、变更项目建设的地点、规模、标准和主要建设内容。确需调整的,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履行手续。

四、认真组织规划项目实施。要充分利用有利时机,抓紧组织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尽快组织项目施工。抓好项目建设各环节的检查指导,确保10月底前高标准、高质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附件1.xls

附件2.xls

                   

 

 

 

 

 

 

 

博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8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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