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目录-->重点领域-->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
关于2018年市级扶贫开发资金第二批项目的批复
】作者:博爱县政府管理员   来源:博爱县人民政府    时间:2018-04-16   浏览: 人次

                                            

县扶贫办、县财政局:

根据《关于2018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焦财预(2018)30号)文件精神,经许良镇人民政府、寨豁乡人民政府、金城乡人民政府、清化街道办事处、柏山镇政府、磨头镇政府申请,确定了许良镇赵后村道路硬化、寨豁乡小底村冬桃园基础设施建设、金城乡武阁寨新建排水沟、东良仕村道路硬化、清化南朱营基础设施、柏山镇上屯村基础设施建设、磨头镇狮口村道路硬化、磨头镇东马村道路排水沟建设共8个项目,使用市财政扶贫资金203.4万元,已经通过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同意,予以批复,准备备案。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项目管理。规范扶贫项目公示制,尊重群众意愿,鼓励项目自主实施,所有项目都要有项目方案。

二、切实加强资金管理。要严格财务制度,规范资金管理,加快资金拨付。要严格按照省里下发的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县级报账制,按项目工程建设进度核拨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三、确保规划的严肃性。项目所在村要严格执行规划的各项内容,加强项目管理,对已备案的项目规划不得擅自调整、变更项目建设的地点、规模、标准和主要建设内容。确需调整的,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履行手续。

四、认真组织规划项目实施。要充分利用有利时机,抓紧组织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尽快组织项目施工。抓好项目建设各环节的检查指导,确保6月前高标准、高质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2018年3月30日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