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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第二批扶贫资金分配及编制要求的通知
】作者:博爱县政府管理员   来源:博爱县人民政府    时间:2018-07-12   浏览: 人次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目前,我县收到省第二批扶贫项目资金558万元(含2017年绩效考评奖励资金40万元),市财政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73万元(含深度贫困村专项资金150万元),县配套494万元,共计1325万元。根据博爱县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意见要求,以整村推进为统领,以标准体系为抓手,以产业体系为支撑,以发展村集体经济为基础,以培训体系为保障,经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今年省市县第二批扶贫项目资金使用做以下安排:

一、聚焦深度贫困村,落实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政策。依据焦财预〔2018〕100号、焦财预〔2018〕144号文件精神,对未脱贫的深度贫困村省市分别按照每村25万元标准分配专项资金,在此基础上,我县根据实际情况,对村集体经济薄弱的贫困村给予相应的支持,有贫困村的乡镇,要做好深度贫困村的项目编制和集体经济薄弱的贫困村项目编制工作。产业扶持项目收益分配体现在三方面:一是扶持村集体经济继续发展;二是设立公益性岗位,解决贫困人口就业问题;三是用于全村公益性事业,加快其脱贫步伐。

对于非深度贫困村但集体经济薄弱的贫困村,每村按25万元标准分配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村集体经济和公益性项目发展,为贫困人口设立公益性岗位。

二、聚焦低收入人群,因地制宜发展优势产业,促进贫困户增收。对于2017年人均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按照4000元资金标准进行产业项目支持,既可集中使用,也可由贫困户单独使用,要求集中连片,发挥规模效应。各乡镇要做好项目编制工作,确保低收入贫困户享受产业支持项目,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

三、在完善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基础上,同时向贫困人口较多的非贫困村进行政策、资金倾斜。

1、对于已脱贫的和2018年预脱贫的贫困村,按照我县下发的《关于在全县贫困村实施高质量整村推进的指导方案》(博贫开【2018】23号)文件中规定的15条标准进行核查,对于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不符合脱贫要求的省级贫困村,按每个村的实际情况,从2018年的扶贫资金中给予支持,用于基础设施升级完善。

2、对于贫困人口较多的非贫困村,根据实际需求及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安排。(主要用于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和产业扶持的项目包括:村内道路硬化及排水设施建设、小型农村饮水安全配套设施建设、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及产业扶持项目等)。

四、项目安排及编制原则。在建设完善项目库的基础上,优先考虑深度贫困村,其次是贫困村,三是贫困人口较多的非贫困村,四是兼顾平衡各乡镇。

 

 

 

博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8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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