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贫开〔2018〕34号
县扶贫办、县财政局:
根据《河南省财政专项扶贫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扶贫组【2015】4号)精神,利用中省资金96.675万元编制了磨头镇狮口村污水管网改建项目1个,已经通过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同意,予以批复,准备备案。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项目管理。规范扶贫项目公示制,尊重群众意愿,鼓励项目自主实施,所有项目都要有项目示意图。
二、切实加强资金管理。要严格财务制度,规范资金管理,加快资金拨付。要严格按照省里下发的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县级报账制,按项目建设进度核拨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要引导和组织好农民群众参与扶贫开发项目建设,调动群众投资投劳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三、确保规划的严肃性。项目所在村要严格执行规划的各项内容,加强项目管理,对已备案的项目规划不得擅自调整、变更项目建设的地点、规模、标准和主要建设内容。确需调整的,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履行手续。
四、认真组织规划项目实施。要充分利用有利时机,抓紧组织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尽快组织项目施工。抓好项目建设各环节的检查指导,确保10月底前高标准、高质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博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8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