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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县派驻贫困村第一书记项目的批复
】作者:博爱县政府管理员   来源:博爱县人民政府    时间:2018-04-16   浏览: 人次

                                           

 

县扶贫办、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

按照博爱县财政局 中共博爱县委组织部 博爱县扶贫办《关于下达2018年县派驻贫困村第一书记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博财预[2018]6号)文件精神,磨头镇、孝敬镇、金城乡、寨豁乡四个乡镇编制上报了崔庄、南十字、王堡、大屯、东内都、赵郭、双庙、东原庄、西张茹、西碑、小底、探花庄、玄坛庙、方山、张毛光15个村县派第一书记项目,共使用财政资金299.96万元,已经通过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同意,予以批复,准备备案。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项目管理。规范扶贫项目公示制。尊重群众意愿,鼓励项目自主实施,所有项目都要有项目方案。

二、切实加强资金管理。要严格财务制度,规范资金管理,加快资金拨付。要严格按照省里下发的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县级报账制,按项目工程建设进度核拨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要引导和组织好农民群众参与扶贫开发项目建设,调动群众投资投劳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三、确保规划的严肃性。项目所在村要严格执行规划的各项内容,加强项目管理,对已备案的项目规划不得擅自调整、变更项目建设的地点、规模、标准和主要建设内容。确需调整的,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履行手续。

四、认真组织规划项目实施。要充分利用有利时机,抓紧组织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尽快组织项目施工。抓好项目建设各环节的检查指导,确保6月前高标准、高质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2018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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