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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博爱县2018年回收结余资金扶贫开发项目计划的批复
】作者:博爱县政府管理员   来源:博爱县人民政府    时间:2018-09-19   浏览: 人次

博贫开〔2018〕41号

县扶贫办、县财政局:

根据河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南省财政专项扶贫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扶贫组〔2015〕4号)文件精神,按照资金使用用途, 2017年回收结余资金编制了鸿昌街道办马营村澡巾扶贫产业园地面硬化项目、寨豁乡张毛光出村道路塌陷维修项目、磨头镇大礼元道路硬化项目、月山镇产业扶持项目,4个项目共使用财政资金39.82万元;2018年中省结余资金编制了机房村新打农田灌溉井1个项目,使用财政资金15万元;5个项目共使用财政资金54.82万元。通过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同意,予以批复,准备备案。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项目管理。规范扶贫项目公示制。尊重群众意愿,鼓励项目自主实施,所有项目都要有项目示意图。

二、切实加强资金管理。要严格财务制度,规范资金管理,加快资金拨付。要严格按照省里下发的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县级报账制,按项目建设进度核拨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要引导和组织好农民群众参与扶贫开发项目建设,调动群众投资投劳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三、确保规划的严肃性。项目所在村要严格执行规划的各项内容,加强项目管理,对已备案的项目规划不得擅自调整、变更项目建设的地点、规模、标准和主要建设内容。确需调整的,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履行手续。

四、认真组织规划项目实施。要充分利用有利时机,抓紧组织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尽快组织项目施工。抓好项目建设各环节的检查指导,确保10月底前高标准、高质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附件1.xls

附件2.xls

 

                  

2018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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