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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爱县管道燃气特许经营中期评估公众参与公告
】作者:博爱县政府管理员   来源:博爱县城管局    时间:2023-11-06   浏览: 人次

为全面掌握我县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发展情况,规范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市场,保障公共利益与公共安全,提高用户满意度,督促管道燃气企业向社会公众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完善健全管道燃气监管体系,切实加强公用事业过程监管,依据《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河南省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及特许协议约定,博爱县人民政府成立博爱县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评估工作小组。本次中期评估委托中北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提供第三方评估咨询服务。现公开受理公众举报、征求用户对被评单位的投诉与建议,举报投诉交由相关部门予以调查核实,督促被评单位及相关方落实整改,现将受理相关举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被评单位

博爱东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博爱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二、评估区间

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三、受理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15日17:30时。

四、受理内容

1.新用户报装及收费是否符合承诺时限与收费标准;

2.供气压力与加臭是否影响使用及感官判断;

3.交费是否方便,是否有强制购买灶具、保险等搭车收费、乱收费行为;

4.每年是否开展入户安检(居民用户1次/年、工商业用户1次/季度);

5.是否发生过未经通知的主动停气情形;

6.是否有人员服务态度差、业务受理慢、投诉无回复等行为;

7.是否利用垄断地位指定设计施工单位;

8.是否有其他违法违规情形;

9.对供气质量与服务有无其他意见与建议。

五、受理方式

1.举报电话:0391—8662699

2.电子邮箱:bagysy@126.com

3.信件邮寄:博爱县城市管理局

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电子邮件及来信请注明“博爱县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评估工作举报”。

六、其他事项

1.有关举报应实名反映(个人举报需实名,单位举报需加盖公章),需注明参与人姓名、与被评单位关系(包括用户、相关利害关系人或其他公众)、联系电话;

2.对举报、投诉与建议附相关证据(若有的话)。

3.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博爱县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评估工作小组
202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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