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目录-->专题专栏-->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政府法制
博爱县人民政府被命名为全市第二批创建法治型政府(机关)示范单位
】作者:admin   来源:    时间:2012-04-23   浏览: 人次

  4月13日上午,市政府在市会议中心召开了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建军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会议命名了全市第二批创建法治型政府(机关)示范单位。我县申报的五个创建单位中,博爱县人民政府、清化镇人民政府、许良镇人民政府命名为焦作市创建法治型政府示范单位;博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博爱县商务局命名为焦作市创建法治型机关示范单位。
  会议对2011年度全市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博爱县人民政府、博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被评为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和全市行政执法工作先进单位,博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张伟同志、博爱县商务局张跟上同志被评为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和全市行政执法工作先进个人。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