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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博爱林业局杜绝一起重大毁坏山林事件
发信时间    2016-03-08 19:58:37
信件内容   近期,一个外地投资商计划在博爱县的山区乡寨豁乡桥沟村,投资9000万元,占地400余亩,建一片高档商品墓地。该投资商向博爱县林业局提出占用山区林地的申请,林业局领导高度重视,带领工作人员到实地进行勘察,证实投资商想要占据的这片山林植被良好,既有天然林,又有人工林,还有退耕还林。局领导班子研究认为,这片400余亩的山林按照国家《林业法》应该重点保护。同时,鉴于前不久,因博爱县建设光伏发电项目毁掉山林4000余亩,国家林业局正在严厉查处相关责任人,吸取这样一个沉痛教训,更何况建商品墓地属于私人谋利项目,远不能和光伏发电项目相比,博爱县林业局领导决定不准许该投资商占用这片植被良好的林地。这一正确决定预防和杜绝了博爱县又一起重大毁坏山林事件的发生。望政府有关部门严格执法,依法保护与群众切身相关的资源与环境。
处理意见      县林业局将继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依法保护森林资源,努力为建设“四个博爱”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
办理单位 林业中心;
回复时间   2016-03-10 10: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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