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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博爱土地跨宗问题合适解决
发信时间    2017-04-05 16:20:35
信件内容   你好,我是鼎基新城A2房主,我的房子卖给他人现在过不了户导致我现在无法得到钱,开发商已经委托勘测队测量,已经勘测过,但是说我的土地存在跨宗无法出图,我想问博爱跨宗问题合适能解决,我什么时候能出图办证,我省已经出台相关文件解决这个问题,具体意见越界跨宗问题给出3条解决方案: 1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已明确楼房归属宗地信息的,按合同约定落宗,土地使用年期按合同约定所落宗地使用年期确定。 2无法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宗地信息为多宗土地的,经现场测绘楼幢界址,按房屋主体所在宗地落宗,土地使用年期按房屋主体所在宗地使用年期确定。 3越界超占国有建设用地的可在规划确定的宗地落宗,土地使用年期按落宗地使用年期确定。 http://news.dahe.cn/2017/03-09/108352989.html大河网报道地址,请县里抓紧时间讨论,发展远学扬州近学许昌的精神,及早给我答复。
处理意见      

一、办理流程:

1、申请主体:由买卖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2、申请材料: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转移的材料;税费缴纳票据;法律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3、审查要点:转移登记原因文件是否齐全、有效;申请转移的不动产权利与登记原因文件记载是否一致;不动产权利有无违法违规现象;申请登记事项与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是否冲突;其他审查事项。

二、解决房屋等建筑物占压宗地线的有关规定。

1、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有关文件规定:当事人建设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超出本宗地界线占压其他土地的,被占压的其他土地已经由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并归本宗地使用人使用,应首先办理合宗批准手续,再申请不动产登记。

本宗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已办理首次登记,房屋所有权已办理首次登记或者转移登记的,由首次登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持合宗批准手续和规定材料申请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后,再申请房屋所有权后续的变更、转移、抵押登记。

2、郑州市政府出台的有关文件不适用于博爱县范围。

3、建议网友史某与鼎基置业沟通,在鼎基置业办理土地有关手续后,再办理房屋的转移手续。

详细情况请咨询县国土局:8683739

办理单位 县政府;
回复时间   2017-04-19 10: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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