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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火葬场乱收费何时止
发信时间    2018-03-31 15:30:21
信件内容   火葬场乱收费何时止? 1.火化寄存骨灰必须要用火葬场的骨灰,又贵又不美观。 2.寄存骨灰时要收取50块钱的“卫生费”,既然是收费,为何不开收据?门口张贴的收费标准上也没有此项收费告示! 3.每次祭奠,都要再收取2块钱的“卫生费”,也不开具任何收据!而火葬场的卫生,还没有外面的大路干净! 我们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进行火化,然后却被消费“死人财 ”,是不是都去偷埋了,才会有人重视?
处理意见      

1.骨灰盒存放情况

为了加强对骨灰的存放管理,保证骨灰盒的质量,明确责任,避免纠纷,保障被寄存骨灰的安全。博爱县殡仪馆提供骨灰盒购买服务,但并未强制,也可自行购买。

对自带骨灰盒的,根据焦作市物价局、焦作市民政局《关于明确六县市殡仪收费标准的通知》(焦价费字[2003]212号)第七项第8条规定:对自带骨灰盒收取捡灰、装灰服务费80元/次。(自带骨灰盒如出现质量等问题,与殡仪馆无关,家属自负)

2.骨灰寄存收费情况

经查,不存在寄存骨灰时收取50元卫生费的情况。

3.卫生费收取情况

根据焦作市物价局、焦作市民政局《关于明确六县市殡仪收费标准的通知》(焦价费字[2003]212号)第九项规定:对祭奠烧纸者收取卫生费2元/次。所收费用均记录在册,经财务科统一汇总后上报至县财政开具相关票据。

详情请咨询县民政局:8683671

办理单位 民政局;
回复时间   2018-04-12 08:4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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