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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鸿昌商业广场二期项目
发信时间    2018-07-10 16:32:40
信件内容   博爱县鸿昌商业广场二期项目扰民不清 ,严重影响老百姓正常生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是指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以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也就是说,在城市市区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以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建筑工地允许施工时间段为早晨六点以后至晚上十点,禁止施工时间段为晚上十点至次日凌晨六点。 可是博爱县鸿昌商业广场二期项目这几天一直在在不停建设,根本不考虑到周围居民死活,别说晚上10点了,这几天甚至都是整晚整晚的搞建设,大晚上的还在不停钻井,挖土,声音特别大,睡都睡不着。希望有关部门赶紧管管 ,还老百姓一方净土。
处理意见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查,鸿昌商业广场二期工程为住宅小区,目前正在进行打桩阶段,因打桩施工期间需连续浇筑水泥混合料,不能及时停工,在浇筑水泥混合料过程中产生有噪声。现已责令该公司在晚上22时至次日凌晨6时禁止施工,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主管部门审批并公告附近居民。

办理单位 环保局;
回复时间   2018-07-16 09: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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