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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投诉博爱县慧锋土特产商行售卖不合格食品
发信时间    2018-08-21 13:30:27
信件内容   本人于2018年8月14号在店铺名为博爱县慧锋土特产商行店铺购买的真空密封袋装牛肉丸子无生产日期,保质期,食品标签,吃完后拉肚子,腹泻,和店家反映店家不予理会,经查该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为博爱县慧锋土特产商行,联系电话13503812172,希望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处理并给予书面回复,本人诉求退款并赔偿。
处理意见      

该问题已收悉,我县已安排食品药品监管局进行调查处理。经查,博爱县慧锋土特产商行取得有《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JY14108220025954,属辖区内的合法食品经营单位。执法人员对该店食品经营区域进行了检查,在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店销售的牛肉丸子的外包装上标示有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贮存条件等相关信息,标签信息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的规定。该店负责人提供了该产品的供货方合法资质证明文件、食品出厂检验合格报告及进货查验登记。如有疑问请咨询县食品药品监管局03918690279

办理单位 食品药品监管局;
回复时间   2018-09-06 18:4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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