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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小区管理
发信时间    2018-11-30 16:50:43
信件内容   尊敬的博爱县领导: 在大力加强的党的建设和全国扫黑除恶中,党的光辉没有照到博爱县的小区,现在 在博爱县的各个小区,由于没有党和政府的具体领导,现在大部分小区的物业都由带有黑恶势力背景的人把持。他们不经业主同意,就成了小区的父母官,随意收费、强迫交易,比如:定的物业费过高,老百姓不愿意,他们轻者停水停电,重者进行人身威胁。在比如:电信进小区,他们要收5万不等的费用,不交,就不让你进小区等等。希望,在加强的党的建设和扫黑除恶时,县里边要把县城的小区真正纳入老百姓的民生工程,让老百姓过上安居乐业的生活。
处理意见      

据了解,我县在物业管理方面所做的主要工作有以下几点:

加大对物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利用报刊、咨询台、宣传栏等多种媒体开展《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群众知晓度。

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博政办(2016)70号)、《关于印发博爱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博政办〔2017〕 67 号)等加强物业管理的政策性文件,为物业管理工作提供了依据,加强了对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

成立组织。一是于2015年10月,我县成立由房管中心、 司法局组成的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制定《博爱县物业管理投诉受理制度》等规章制度,接受业主的投诉并处理相关的物业纠纷。二是制定了全县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今年11月出台了《关于推进全县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全覆盖工作的通知》博政办[2018]78号文件,成立了物业管理联席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对物业管理行业疑难问题的协调处理力度。

全面提高我县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一是不断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规范开发企业前期物业服务招投标行为,以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来促进物业服务企业提高管理水平。二是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加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建设,规范企业的诚信行为。三是加大物业服务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行业整体业务素质,提升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

积极推进成立业主委员会。积极推进全县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工作,实现小区业主自治管理模式。2017年,为切实解决鼎基小区业主反映小区管理混乱的相关问题,消除化解矛盾纠纷,县委、县政府专门成立由鸿昌街道办事处、房管中心,民政局等单位组建的工作组,对鼎基小区业主反映强烈的召开业主大会和成立业主委员会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拟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由全体业主自主选出一家物业公司进行小区物业服务。但是经过工作人员连续1个多月的宣传及入户走访等大量工作后,许多业主仍不配合、不参与工作,达不到召开业主大会条件,而无法召开业主大会,导致成立业主委员工作无法进行。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也将持续加强物业管理工作力度,改善小区居住环境,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办理单位 民政局; 住房保障中心;
回复时间   2018-12-17 16: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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