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反映问题,经县民政局调查落实,现答复如下:
经查,张某英,女,83岁,月山镇小辛庄村一组村民,丧偶,有心脏病,住2间土木结构瓦房,有1子付某林。其儿子付某林居住在4间2层半楼房内,有轿车、电脑、空调等,其家庭条件较好,具有赡养能力,张某英不符合民政部门救助条件。